iPhone在大陸銷售阻礙重重台北記帳推薦,除了大陸藉高通以專利爭議為由,封殺7款iPhone手機,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遭加拿大逮捕,也引來許多大陸企業聲援,員工買華為手機給予15%補助,甚至對購買「蘋果」產品的職員作出處分,不過消息傳出後,連陸媒也看不下去,痛批「這路走歪了」。
不過該公司公告上仍寫道「若員工或代理商若取得出口美國訂單,將給予雙倍獎勵等」,非常矛盾。公告出來引發大陸網友熱烈討論,不少人不認同認為「簡直盲目!」、「企業能干預個人私生活嗎?」、「員工用什麼手機,開什麼車,都是他們的自由,只要不對公司利益造成危害,覺得不該這麼強行規定。」
我從小就對會計很有興趣,因為我姑姑就是一名會計,每次看他快速按計算機的樣子,就覺得她很帥,而且她對每一筆帳目都很清楚,記性超級好,對數字十分敏感,好像出身就是為了會計而生的人,因為小時候對他的崇拜,我在高中就選擇會計應用科,開始我的會計人生,一開始的確覺得壓力很大,但是真的有種提早進大公司的感覺,我們老師剛好有認識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朋友,有機緣帶我們去觀摩一圈,讓我們看到他們實際工作的樣子,跟我們在學校做考卷對比落差太大太大了,會計師推薦給我們書籍,我馬上就去買回家研讀,發現的確跟學校課本比起來更符合企業的需求,報表的應用還有Excel的巨集都是學校不會教到這麼深入,應該說學校教的都還是手寫的練習,但是會計師他們大量的使用會計系統跟Excel進行運算與切傳票作業,這點還是讓我感受到科技的進步,當然在學校學習就是基礎,但是如果沒有會計師推薦的書籍加持,我可能還以為他們都一直在手寫傳票,也許一些小公司還是手寫傳票,但科技在進步,如果要更有效率還是要善用工具。
針對此現象,大陸《新京報》也發評論批評,表新北市會計師示「扯著『愛國』的大旗來自我炒作,把愛國變成一場作秀表演,這路走歪了」,靠「威逼桃園會計師推薦」和「利誘」來達成目的,根本是拉低大陸國貨格局。
整個成立公司流程,如果要在最快的時間內完成,大致上是3周左右,保守估計的話是1個月,如果沒有其他特殊要求,因為還有政府機關的資料審查,基本上大約都得花費這時間,甚至還需等待通知,在進行下一步驟,如果說你在開設店面台北市記帳士時,需要成立公司,建議在開設店面之前,就盡快處理這些成立公司流程的業務,這樣才不會讓你的店面開立時,影響到營業的開幕日,我想這個是所有剛開始成立公司的老闆都會關心的點,也就是跑這些文件的時間。尤其有些情況下可能還會有合夥人會需要出主意,或是在交接過程中出問題,舉例來說:公司的大小章在誰誰誰身上,我要申請別的東西,公司大小章可以再交給我嗎?公司大小章拿到哪裡去了,營業登記申請了嗎?我去申請,阿公司的資料呢?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呢?我想大家一定都有遇過這樣的問題吧!如果被這些雜事影響開店的好心情,或是影響創業的憧憬,那可就不好了,所以交由會計師事務所我想還是比較妥當的處理方式。
營登推薦的小科普,每個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到新臺幣(以下同)8萬元者(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),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(稅籍)登記。每月網路交易之銷售額在8萬元以上(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以上)、未達20萬元者(含新設立或尚未開業者),稽徵機關得核定免用統一發票,按查定之營業額課徵1%營業稅,三個月發單繳納一次。
商業登記法(工作室、行號)
第 4 條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外,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,不得成立。
第 5 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,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:
一、攤販。
二、家庭農、林、漁、牧業者。
三、家庭手工業者。
四、民宿經營者。
五、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(每月銷售貨物8萬以上,銷售勞務4萬以上)。
第 31 條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,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;屆期未辦妥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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